最忌讳什么?
导读: 我不知朋友们有没有这样的体验:你越担心某件事发生,它居然就如你所担心的一样真的发生了。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词用来解释这种现象,叫墨菲定律。按说都是,大部分又是男人的世界,应该百无禁忌才是,可是有许多事…
我不知朋友们有没有这样的体验:你越担心某件事发生,它居然就如你所担心的一样真的发生了。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词用来解释这种现象,叫墨菲定律。
按说都是,大部分又是男人的世界,应该百无禁忌才是,可是有许多事,仿佛之中自有安排,你不“”都不行。
比如在最忌讳的一句口头语是:“今天事真少啊!竟然一个警都没有!”一讲准有大事发生,百试百灵!
有一年,领导想做一期基层专题报道,我被下派到一个城郊,同所里的同吃同住同出警。所里根据警力分成三个班,每班警力有十多个人。有几天我所在的那个班遇到一种情况:白天警情不多。大家心里暗暗窃喜,但谁也不评论。一个刚警校毕业的孩子初来乍到,有一天警情特少,这位小警随口而出:“今天可以,晚上能睡好觉了。”不料下半夜,一连接到十几个报警电话。而且还有大案发生,大家忙活了好几天,才把这天的警情处理完毕。
后来,所里开例会,大家在一起总结一下,一致认为就是那个随口讲话的小警惹的事,还认为如果不是他那张乌鸦嘴,可能当天晚上就不会出警了。所长总结说:“当的,哪有这么,你不说话,还不让人家说,还讲人家是乌鸦嘴,这样警情就会少了吗?”但最后又加了一句:以后谁也别嫌警情少!
这样的禁忌好像不止一家。我后来同不少的哥们在一起闲聊,他们都说这玩意儿邪性。“心里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犯“出警恐惧症”是正常的,尤其是夜班。的晚上比白天更忙,一到夏天夜间更是警情不断。因为这一时间段正是人们因吃饭喝酒滋事、打架斗殴、、拦抢劫等案件的高发时间。案件发生在前半夜,但处理完就要延续到后半夜了。不管后半夜几点钟躺下,次日还要照常上班。
一旦管区内发生了较大的刑事案件,一旦获取了某一重要的侦查线索,那么,你就更没有上班下班值不值班之说了。任何一起刑事案件,从接报案、立案到侦破,少则几天,多则几星期或数月,有的甚至几年。每侦破一起案件都要经过调查访问、技术分析、、守候等,然后是、讯问、寻找人(或亲属)、补充有关证词、,整理材料等阶段,这些活动往往又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此外,还有法律程序时限的要求,因此,某一案件一开始,的工作就没有白天与黑夜之分了。这些工作的苦衷若非亲身经历实难理解。
因此对警情的恐惧,实际上是对非正常生活的恐惧。这也就不难理解基层为什么不要念叨“千万不要发生的警”,一念想准容易“梦想成真”。没念叨前还有没发生警情的窃喜,发了警情心情顿时从天堂掉到。当的都知道警情大于天,有了案子,什么假期、什么孩子上学、什么爹妈生病、什么和爱人的美丽畅想,你都让一边去吧。
所队里往往都有几个大神级的人物。说也怪,这些神级人物值班,往往警情就很少。我以前写过一个老警,叫老吴,他值班的时候,警情就特别少。如果哪天老吴或者其他有事换了个班,原本老吴那个班的警情就多了起来,而老吴新换的那个班,警情骤降。久而久之,大家就发现了这个“规律”。经常有拿着香烟去“讨好”老吴:“老吴,到我们班上来压一压呗?”“不行!不行!”和老吴一个班的小兄弟则一脸幸福:“咱有罩着!”老吴受宠若惊:“在家里,老婆加上闺女面前,从来没有这么抢手过,在一堆大老爷们儿中间,反倒成了抢手货……”我后来问过老吴原因,老吴一脸神秘,说这个不能说,一说就不准了。也不知什么原因。
除了这些大家都知道的禁忌,还有一些有自己的忌讳事。我认识一个老,50多岁了,一辈子不吃河鱼。我起初以为是他嫌河鱼腥,后来喝酒喝高兴了才道出实情。他年轻时接过一个案子,凶杀案。死者被发现在一个河塘里,都泡糟了,一碰就掉肉。但尸体必须捞上来解剖。围观的群众任凭给多少钱,也没人下河去捞。没办法只好自已下去捞。尸体拖到岸边时,从死者肚腹中一大群鱼仓皇逃出,捞上来时,还有一条肥硕的大鲶鱼藏在死者的肚子中。从此之后,老再也不吃河鱼了。
再比如我的另一个朋友,他签字的笔从来不许别人碰。是因为有一次做,做完了,需要嫌疑人签字时,怪了,怎么写也不出水了。换支笔,签字。后来,有个律师拿签名和笔颜色不一找事,折腾费好大劲。从此,我这朋友再不许别人碰他的笔。还有一个老警,感冒了不吃药。是因为有一次人时,他感冒挺重就吃了几片药,结果犯困睡着了,嫌疑人乘机逃走。后来嫌疑人及时被抓回,虽没酿成大事故,但他却被关了。自那以后,无论感冒多重,他都挺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忌讳对任何人来说其实主要是一种心理暗示。但对来说,有时又是那么真实地,让你不忍目睹。比如中一般特忌讳“死”这个字。
“忌讳一个‘死’字,尽量避免,避免不了就只好豁出去了。”这是多年前一个老队长对我说的话。这番话好像谁都能说,但说完有几人敢做呢?
去年,我在大连采访被列为十大电信诈骗逃犯之首(代号:黑桃A)的赵某时,就听到一个这样的故事:
赵某身犯重罪,随身带有枪,会武功,心肠。抓这样的嫌犯,大家都知道有,嘴上没说,心里明白。带队的老警是个副局长,已经临近退休年龄,是他第一个冲进去把嫌犯按在了地上。他讲了一个新闻从来没有报道的细节:在确定分队的人选时,挑的都是老同志和孩子已经大了些的。
这话听的让酸。老同志儿女,孩子大些了家室之累小些,于是他们选择了。没成家或刚成家的小伙子日子还长着呢,不能让他们有个闪失。
能有这种想法的领导,多半是见过了太多的离别,不忍目睹一个花一样的青年离去。见到这样的领导,让人真想对他深鞠一躬。
我想起不久前在送别沈阳李尚恒的时候,一个诗人说过的一句话:“我不想再看到有的相框缀满素白的小花。”这位朋友豪如金刚,无惧,但怕给自己的战友开会。那些了的,哪个不是风华正茂?者年轻的妻子在会上哭得,就是铁石心肠也不忍目睹这种场面。
我曾在一篇短文中写道: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是一种。当人们纷纷时,唯有挺身而出。什么人容易殉职?在如今因工作而的人恐怕太少了,而就在此列。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禁忌了。
在社会上,有时会听到一些人骂,心里不是滋味,因为他们不了解。有时也想,咱做老百姓的,当的血也流了,泪也流了,汗也流了,看在那些的战友的分上,就别再做感情的事了。啥也不怕,但怕战友的亲人披戴黑纱,还怕群众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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