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遇车祸无奈终止妊娠 法院判决支持损害赔偿
导读: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蔺静)车祸受伤后发现有了身孕,李女士可谓是又悲又喜。然而,因在伤情鉴定中做CT检查可能会影响到宝宝发育,无奈之下李女士只能医生选择终止妊娠。对此,李女士伤心异常,一纸诉状将司机…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蔺静)车祸受伤后发现有了身孕,李女士可谓是又悲又喜。然而,因在伤情鉴定中做CT检查可能会影响到宝宝发育,无奈之下李女士只能医生选择终止妊娠。
对此,李女士伤心异常,一纸诉状将司机告上法庭,要求除支付医疗费外,还应给与一定赔偿。记者今日获悉,锦江区支持这一诉讼请求,另酌情判决被告支付给李女士损害抚慰金2000元。
今年2月26日,李女士乘坐的轿车与赵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李女士在事故中受伤。后部门对事故做出责任认定:赵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当天,李女士被送往医院救治,并做了腹部和颈椎CT检查。在随后的其他常规检查过程中,医院确诊李女士怀有身孕,并告知因腹部做过CT检查,可能会对胎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其终止妊娠。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所做的CT检查系车祸后的常规性必要检查项目,是为明确伤情所必需的。而当时李女士并不知自己已经怀孕。但在医院经检查确定李女士怀孕并告知CT检查可能会对胎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李女士选择终止妊娠手术实属无奈之举。“按常理、常情,给李女士上确实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承办称。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遭受非法侵害,向起诉请求赔偿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权、权。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害抚慰金。假断掌手相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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