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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你朋友在沙坪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时被要求在登记机关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其主管部门沙坪坝区民政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根据民政部…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你朋友在沙坪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时被要求在登记机关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其主管部门沙坪坝区民政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中第七项:“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如果你的朋友自己带去的照片不符合此,那么,婚姻登记员就不能为他们办理婚姻登记,应在重新提供符合条件的照片后再予办理。
为方便群众,部分婚姻服务机构在婚姻登记处旁开展了为当事人的服务,但必须本着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在其他馆,只要符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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