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3月婚姻家庭类法律咨询数量仍居首位
导读: 舜网讯4月21日,济南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月份的受理情况,据统计,3月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市民服务热线件,排在咨询总量的前三位,分别占咨询总量的20.83%、10.80%和9.82%。据悉,本月婚姻家庭类咨询数量共1…
舜网讯4月21日,济南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月份的受理情况,据统计,3月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市民服务热线件,排在咨询总量的前三位,分别占咨询总量的20.83%、10.80%和9.82%。
据悉,本月婚姻家庭类咨询数量共1020件,占咨询总量的20.83%。咨询者大多为年龄较大、知识水平较低的女性,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
市民张女士来电称丈夫经常自己,并自己向别人诉说,自己一旦听到别人有议论就把自己赶出家,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家庭,如何处理。值班律师给予肯定回答,并向当地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反映,必要时可以向机关报警由其出具书或向申请人身令。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应采取简单易懂的法律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注重对的法律宣传力度,提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同时加强社区、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反家庭工作力度,做好事前提前预防、事中及时服务、事后加强监管。并为弱势人群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为需要法律服务的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本月,热线共接听涉及劳动争议类咨询529件,占咨询总量的10.80%,其中涉及劳动合同纠纷272件,涉及工资不及时支付纠纷135件,竞业纠纷65件,其他纠纷57件。
市民王女士来电称单位未征得自己同意就将自己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自己对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不满意,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要求经济补偿。值班律师答复此种情况要求经济补偿不会得到支持,对新岗位不满意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应加强就业前培训,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提高即将入职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自身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用人员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管,减少不签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合同法现象的发生。另外加强对临近毕业大中专在校生进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为其在参加招聘或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
本月,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解答各类房产案件437件,占咨询总量的8.92%,其中二手房买卖纠纷162件,占房产纠纷类咨询数量的37.07%。当前二手房房价增长较快,是二手房买卖纠纷增长的主因。
家住本市的郑先生来电称,今年2月份将自己位于繁华地段的一套房屋出售,与买方约定了房价、付款方式并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在买方办理贷款期间,该房屋所处其他房屋价格涨幅巨大,郑先生感觉自己出售的房屋价格过低,要求提高房价或解除合同,但买方不同意。郑先生咨询,能否以房价增长为由解除合同。值班律师对此答复,书面购房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市场价格的暂时波动不属于法律解除合同的情形,除非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解除合同,否则买卖双方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醒: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买方应详细了解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存在抵押、有无预售许可等情况,以免受到欺诈。并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确认房屋价格、面积、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对有关专业术语必要时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专业律师咨询。此外,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完善合同内容,明确买卖双方义务,避免出现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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